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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

K-1 / K-2簽證介紹

7/20/2017

2 Comments

 
美國政府為那些隔著大洋戀愛的跨國戀夫婦們很人性化地定制了壹種K-1未婚妻/夫簽證,K-1未婚妻/夫簽證是簽發給那些美國公民的居住在外國的外籍未婚妻/夫來到美國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壹種非移民簽證,同時外籍未婚妻/夫的未滿21歲的孩子可以持K-2簽證進入美國。美國公民壹方是簽證的申請人,外籍未婚妻/夫是簽證的受益人。K-1未婚妻/夫簽證要求外籍未婚妻/夫(受益人)在簽證的6個月有效期間進入美國後90雖然K-1未婚妻/夫簽證是壹種非移民簽證,但簽證持有人如果按照要求進入美國規定時間內與美國公民(申請人)完婚後。 ,就可以在美國境內申請轉換身份(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並且其未滿21歲子女(K-2簽證持有人)也可以壹起轉換身份,獲得綠卡。在獲得綠卡之前,K-1簽證受益人已經未滿21歲的子女K-2簽證受益人可以申請工卡,在美國合法工作。
 
申請K-1未婚妻/夫簽證要求:
  1. 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身份。綠卡持有者不具備為此未婚妻/夫申請K-1簽證的條件。
  2. 受益人外籍未婚妻/夫必須生活在美國境外。
  3. 美國公民(申請人)壹方必須與外籍未婚妻/夫(受益人)在遞交申請前2年內見面至少壹次。對於此要求存在例外的特殊情況,例如文化習俗規定夫妻不可以在結婚之前見面。
  4. 根據美國法律,申請人美國公民有外籍未婚妻在遞交K-1簽證申請時必須保持合法合法結婚的狀態,也就是雙方都沒有既存的婚姻。
  5. 受益人在獲得K-1簽證後必須在6個月之內進入美國。
  6. 受益人進入美國後必須在90補充與申請人完婚。如果申請人與受益人替代在90補充完婚則受益人的K-1簽證會失效,並且K-1簽證受益人不能在美國境內轉成其他非移民身份,因此壹旦K-1簽證重置,其受益人必須離開美國。若要按要求離開美國,則被視為違反美國移民法規,可能會被遞解出境並影響將來移民美國。(如果之前有不良記錄,建議找專業的移民律師咨詢是否可以申請K-1簽證)。
 
K-2外籍未婚妻/夫的子女簽證的受益人的要求:
  1. 受益人必須在遞交申請的時候未婚和未滿21歲。
  2. K-2簽證受益人不可先於其父/母(K-1簽證收益人)進入美國。

李想律師事務所位於美國洛杉磯,專精美國移民疑難案件,擁有豐富的申請移民簽證/非移民簽證的經驗。成功幫助許多異國戀夫婦申請K-1簽證以及綠卡讓他們團聚,在美國共築愛巢。
 李想律師事務所為K-1 / K-2申請者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 指導並幫助準備申請材料;
  2. 提交K-1 / K-2申請到移民局;
  3. 等待結果期間,我們會及時通知案件進展;
  4. 如果有補件通知,會指導,幫助準備補件材料並按規定時間交付補件材料;
申請簽證中心的通知後,我們可以幫助受益人申請K-1 / K-2簽證面試;申請得到移民局批準後會被轉入國家簽證中心,再被轉到簽證面試的美國領事館。
 指導,幫助受益人準備簽證面試材料;
 受益人持K-1 / K-2簽證入境美國後,我們為此申請工卡;
 在受益人入境美國90個月完婚後,我們可以幫助受益人在美國境內轉換身份,申請綠卡。

 K-1 / K-2簽證的申請看似簡單,實際操作起來比較繁復,並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建議K-1 / K-2申請者在有經驗的專業律師協助下進行申請。下圖是我們最新收到的移民局K-1簽證申請批準通知。從提交申請到得到移民局批準通知不到3個月,中間沒有補件要求。如果您有申請K-1 / K-2簽證意向或其他移民相關問題請撥打電話626-800-4820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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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Cola
3/11/2022 06:04:13 am

您好,請問要跟美國人結婚的步驟,要先在美國當地申請I-129,之後我可以在美國哪裡申請K-1簽證?
申請K-1過程有甚麼文件能在台灣先拿到呢?
k-1申請後可以甚麼時候換身分證的配偶欄位呢?
還是等台灣的遊客禁令解除以後,才能一同回台辦理結婚登記嗎?
在美國結婚後,要申請I-130,需要回到台灣申請的話,美國配偶是否可依親入境台灣辦理?
同上,雙方需要準備甚麼文件呢?
同上,申請等待審核的過程,當中可以去其他國家再回台灣嗎?
以上,謝謝你!

Reply
sandy
7/6/2022 03:17:43 am

您好
請問
美國公民(申請人)壹方必須與外籍未婚妻/夫(受益人)在遞交申請前2年內見面至少壹次。對於此要求存在例外的特殊情況,例如文化習俗規定夫妻不可以在結婚之前見面。
但因為疫情無法提供2年內照片,請問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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